软件企业优惠政策
栏目:双软资讯 发布时间:2022-03-10
1、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两免三减半)软件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评估结果每年复评一次; 如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持评估结果至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备案的,请于每年三月底之前提交软件企业评估申报材料。 2、软

  1、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两免三减半

软件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评估结果每年复评一次;

  如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持评估结果至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备案的,请于每年三月底之前提交软件企业评估申报材料。

  2、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对软件企业需要临时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开发测试设备、软硬件环境、样机及部件、元器件等),经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可以向海关申请按暂时进境货物监管,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质检部门可提供提前预约报检服务,海关根据企业要求提供提前预约通关服务。

  4、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